租赁合同

时间:2022-10-14 17:04:01
【精华】租赁合同模板合集9篇

【精华】租赁合同模板合集9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租赁合同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租赁合同 篇1

第二百一十二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一十六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二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第二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二十三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五条 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六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第二百二十七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八条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三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四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第二百三十五条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二百三十六条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租赁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

地址:

乙方(承租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乙方现就租用甲方______________学院教室签署以下合同:

一、甲方将______________教室有偿租用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办理租用手续时要交纳租借押金______元。乙方为______________学院所属部门时,押金从部门业务费中暂扣。租金共计____________元。

三、租赁期共____月____天,出租方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四、甲方的权利、责任、义务:

(一)甲方按照规定时间将指定教室租用给乙方,保证教室正常使用及环境整洁。

(二)甲方严格按《______________学院租用教室管理办法》对乙方进行管理。

五、乙方权利、责任、义务:

(一)乙方应严格遵守《______________学院租用教室管理办法》。

(二)乙方按照《______________学院租用教室申请表》规定时间使用指定教室。

(三)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应遵守《______________教室规则》。

(四)乙方在教室内不得 ……此处隐藏6396个字……的 日内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甲方保证在交付出租房时该房屋没有使用权与产权纠纷;交房后如有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半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乙方可以进行必要的装修与添臵必要的设备,但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结构,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臵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乙方有权撤走其投入的可移动设备及用具,对房屋的装修,双方协商折旧处理。

第十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1、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供暖费;

2、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 出租房屋如须到政府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备案手续及交纳有关税费的,由甲方负责。

第十二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 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

第十三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

2、故意损坏承租房屋。

第十四条 因甲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终止合同并退还房屋,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1、房屋存在产权等争议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2、房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3、水、电、气等经常不能保证或者水、电、气等设施出现故障,经通知甲方在10日内不能解决完毕,影响乙方正常经营或生活的。

第十五条 提前终止合同。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须向对方支付该房屋年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八条 其它约定。在签订与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方不得因租金、租房面积、履行时间等事项以及任何理由向乙方相关人员请客、送礼、给予回扣、佣金、有价证券、实物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好处,否则无论数额大小,都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该房屋年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同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如果乙方有关经办人员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的好处,甲方应当告知乙方,乙方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 本合同共 肆 页,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代理人: 乙方代理人:

_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________年____ 月___ 日

租赁合同 篇8

三水区地方税务局西南税务分局:

兹有的法定代表人/股东 、于20xx年02月20日与邓宝林签订了承租 的铺位租赁合同,该行为系我司成立前全体股东的授权行为,现我司对该行为再次予以追认,并承诺自觉履行该合同产生的一切权利与义务。

特出此证明!

证明单位:

日期:20xx年04月12日

租赁合同 篇9

要防范这些漏洞与欺诈,我们应该这样做:

1.订立租赁合同前应尽可能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有关信息。

订立租赁合同前应对对方的法律地位、经营范围、资信状况以及履约能力、商业信誉进行必要的考察,如当事人自己进行了解有困难,可以向对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工商部门进行查询,并且可以通过对方同行业或相关企业进行了解。

2.对于租赁合同中的条款,制订应尽量详尽明确。

在订立租赁合同中当事人应注意如下事项:

a.合同条款应当尽量全面,尤其是主要条款不能遗漏,否则易出现纠纷。

b.对合同字句应当认真斟酌,字句表述应清晰具体,避免模棱两可,易产生多种解释的语句出现。

c.在租赁合同中,对于租赁物的使用、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应当予以明确规定,以避免出现纠纷。

d.在租赁合同中制订明确的违约条款及赔偿数额。

e.为避免合同欺诈,当事人可以附加一些条款,如,担保条款、附期限条款、附条件条款等,以保证合同顺利履行。

f.订立租赁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遇到问题时,我们可以采取下列补救的措施来减少或挽回损失

1、对出租人不按期交付租赁物致使承租人无法实现合同预期的目的,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2、对技术要求较高的出租物,出租人应交付有关使用说明、装配图纸、操作规程等,这些在制订租赁合同时就应加以明确约定。

3、租赁物上存在权利瑕疵,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免交租金。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交付,逾期不交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擅自改变租赁物现状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如征得出租人同意并因此增加了租赁物的价值,返还租赁物时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支付一定开支。

6、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他人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7、对利用押金进行合同欺诈的防范办法。

在租赁合同订立中,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尽量避免风险,而主要工作都应在合同订立前进行。出租人一般希望承租人能提供押金或担保并希望金额能与租赁物价值相当,以防止合同欺诈的发生。承租人则希望不交押金或少交押金。对出租人来说除要求承租人提供一定数额押金外,还应对承租人的身份情况、资信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以免损失。对承租人来讲,则应对租赁物的价值有清楚了解,根据不同情况在租赁物价值范围内决定押金的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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