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转让合同汇总8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专利转让合同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专利转让合同 篇1一、专利权转让合同的概念
专利权转让合同属技术转让合同的一种,是指当事人(让与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权转让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相应价款而订立的合同。
二、专利权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专利权转让合同有效性审查
主要审查转让方是否属于专利权的合法权利人、专利的有效性即是否通过实质审查、是否有被申请撤销或被宣告无效的可能性的。
(二)专利权转让合同条款审查
1、应写明转让方拥有某专利权
转让方必须与所转让的专利的法律文件相一致,专利应写明专利号、公开号、公告号、申请日、授权日、公开日、专利权的有效期,且需与所转让的专利的法律文件相一致。同时应写明转让有转让该专利的和受让人受让该专利的意思表示。
2、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资料,应明确详尽的列明所需交付的材料
如向中国专利局递交的全部专利申请文件、中国专利局发给转让方的所有文件、转让方已许可他人实施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书、中国专利局出具的专利权有效的证明文件、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转让文件等,可以在本条 ……此处隐藏13162个字……银行
技术转让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帐 号
开户银行
中介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帐 号
开户银行
鉴证单位
意见:
经 办 人:
(公章)
年 月 日
公证单位
意见:
经 办 人: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
1.当事人可以约定专利申请文件和有关技术背景材料为合同附件,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
2.在合同类型一项注明专利权转让合同。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转让专利权应经专利局登记并公告。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转让专利权必须事先经过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因此,在合同类型一项中,应注明批准日期、登记号和公告日期。
3.有些专利权转让合同是在转让方已经实施专利,或者已经与第三方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以后转让专利权的。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应当在专利实施许可情况一项中明确转让方是否继续实施,或者已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如何转移。在专利权转让合同成立后,转让方如果需要继续实施专利,可以约定转让方在已经实施或者已经准备实施的规模上继续实施专利并免交专利使用费,也可以约定转让方继续实施专利应向受让方即新的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至于在专利权转让合同应立之日前已经订立的并正在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转让方与第三方之间就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所发生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应由受让方承担。这种权利义务的转移宜告知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