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所实习心得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这样可以记录我们的思想活动。那么问题来了,应该如何写心得体会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电所实习心得,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供电所实习心得1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新老同事:
大家好!
我叫,毕业于大学,目前在办公室工作。
首先,我要感谢供电局给了我这样一个锻炼自我,不断学习和不断成长的机会。实习的这一年是不同寻常的一年,在我的人生当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从一个刚刚踏出校门的学生转变为一名员工,局给予我的东西太多太多,锻炼的机会、学习的机会、知识的丰富、经验的积累,人生的历练……这些人生当中最需要和最重要的东西,都在这一年的时间里成为我生命中一笔重要的财富。
年7月10日,我正式加入供电局这个先进的集体。我被分配到农电工作部进行实习,在这里,我开始对地区的地形地貌有了初步了解,对供电所的工作也有了感性上的认识。年9月,我参加了电网公司组织的新员工培训班,此次培训让我对电网公司有了一个更加系统深入的了解,培训期间,我有幸参加了电网公司培训点组织的演讲比赛初赛,并最终作为供电局的代表参加了省公司在酒店举行的汇报演讲。这一段培训的日子,让我体会到了作为一名网人的光荣,也更加明确了作为一名电人的责任。
年11月7日,我到局办公室开始学习,在领导和同事们的悉心 ……此处隐藏10636个字……再遇到损害我公司利益的窃电者就可以根据法律法规来追究其法律责任了,维护我公司的利益。
(二)客户拖欠电费
我们供电企业按照传统的供用电及电费结算模式是先用电后交钱,这就决定了供电企业在经营中必然要面临的经营风险——电力客户拖欠电费。客户拖欠电费不光是基层供电所最棘手的问题也是整个供电企业最棘手的问题。这样我们供电企业如何维权就是至关重要的问题了。
根据规定,供电企业在给客户供电之前都要签订供电合同,客户与供电企业建立供电关系后,享有用电的权利,应承担交纳电费的义务。《电力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明确规定:“用户应当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记录,按时交纳电费。”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因为我们是农电,客户距离营业厅较远,交费不方便,再加上有些客户交费意识淡薄,不履行交费义务,造成很多农民合同工给一些客户先行垫付电费,其工资拿不回家去,之后难以收回垫付电费的后果。希望这次新上的充值卡业务能使这个现象得到缓解,为农民合同工减轻负担。
有时候客户长时间陈欠电费,我们需要依法进行停电时,由于自身法律思想淡薄忽略应前三日至七日将停电通知书送达用户这一法规,冒然停电给客户造成损失,这样很容易使我们停电追费不成,反被客户状告的情况,适得其反。所以我们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正确合法的保护我们的利益。
除在三个月的实习工作中看出以上两个关于电力的法律问题外,在领导的教育和培养下,同事们的关心和帮助下,我感觉自己在工作、学习、思想等各方面都有了很大提高。使我学到了什么是电力生产和电力营销,遵守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虚心学习,经常吸取教训、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做一名优秀的农电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