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证书

时间:2022-12-13 22:29:13
质量保证书范文锦集九篇

质量保证书范文锦集九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接触并使用保证书的人越来越多,保证书有具体的格式要求。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质量保证书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质量保证书 篇1

1、定义: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将新建成的房屋出售给购买人时,针对房屋质量向购买者做出承诺保证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开发商应依据《住宅质量保证书》上约定的房屋质量标准承担维修、补修的责任。

2、意义:鉴于房屋的特殊属性,为了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对住宅质量进行了专项规定,要求开发商建造的房屋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并要求开发商承担一定期限的保修责任。

通常房屋保修的事项应该由开发商企业亲自负责维修和处理,如果,开发商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其他单位负责保修事宜的,必须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对所委托的单位予以明示,保证购房者权益获得实际保护。

3、主要内容:

(1)房屋经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后确定的质量等级;

(2)注明房屋基础构造的使用期限和保修责任;房屋基础构造指房屋的地基基础和房屋主体结构。

(3)各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时间;国家对部分内容规定了最低保修内容和期限,具体有: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门窗翘裂、五金部件损坏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4)房屋发生上述情况时,负责处理购房者报修、答复和处理等事项的具体单位。

4、保修期规定:开发商在质量保证书上注明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国家规定。保修期从开发商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之日起算。在办理房屋交付和验收时,必须有购房者对房屋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的签字确认。

5、给付时间:开发商必须在向购房者交付房屋同时将《住宅质量保证书》一并交付给购房者;同时,开发商应该将《住宅使用说明书》一并交付给购房者。

质量保证书 篇2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建设主体的安全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从而取保碧桂园工程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保障现场作业人员的人身健康与安全,我们保证做到:

一、确保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并全部到位,在施工中各自承担本项目施工中的相关安全责任。

1、项目负责人:宗金奎

安全考核证号:豫建安b(20xx)1501346 联系电话: 15665083888

2、安全员

姓名:杨树武 安全考核证号: 豫建安c(20xx)1501879

姓名:尹行 安全考核证号: 豫建安c(20xx)9081549

3、安全内业员:周儒菲 证号:

4、技术负责人;张立斌 证号:c14904000900002

5、架子工:

姓名: 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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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电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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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塔吊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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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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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司索:

姓名: 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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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严格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20xx)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及有关规定进行评定。

三、认真执行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发布的通知》精神,保证不使用明令淘汰的木脚手架和木支撑。

四、安装塔式起重机械前应先备案后安装,并由有资质的安拆队伍进行安拆。

五、保证施工现场五牌一图、安全旗、安全管理软件齐全。

六、保证安全内业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不弄虚作假。

七、按规定设立安全负责人和委派专职安全员,并切实履行其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管理职责。

八、项目安全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和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指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质量保证书 篇3

一、质量验收

本工程已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条件具备、验收合格,并在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备案(江苏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清单附后)(小学生假期安全保证书)

二、保修期限

在保修期内,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土建工程及水、暖、电等设施发生质量问题按表1规定的范围和期限进行保修,并承担所需费用。(自行拆、移、改、增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内)

保修项目保修期限

1、屋面、外墙面、渗水漏水。

9、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

10、国家对住宅工程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

三、保修处理

我们自收到客户保修要求后,本着急用户之所急的态度,对影响使用的项目随报随修,其它项目在三日内与用户商定时间保证按期完成。

对紧急问题可组织抢修。

对因气候等因素无法在10日内彻底保修者,先进行保证生活条件的措施性处理,一旦具备条件,立即组织处理,并向客户说明解释清楚。

四、保修起始日期

自入住通知单通知入住日期开始计算。

五、保修范围内的问题

对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损害,对购房者拆、改、修和使用不当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范围内。

六、其它

对超过规定期限或超出保修范围者,在力所能及条件下,可进行维修服务,按规定收取成本费和较优惠的人工费。

七、监督投诉

凡有关工程人员对保修工作推脱、拖拉、敷衍处理,不负责任、为难用户者,客户可向物业公司、直至本公司投诉。

投诉电话:*********

投诉部门:*********

八、物业管理

本公司已委托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商品住宅保修,保修时,请客户直接与该物业管理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办公地点:***********

九、公司为各业主建立维修台帐,如需查询维修记录请到物业公司工程部。

质量保证 ……此处隐藏1093个字……量、品质保障证书。

以上材料须尽力提供原件,若不能提供原件可提供加盖有乙方公章的复印件。

二、乙方提供产品甲方用于生产卫星电视、数字地面广播电视、有线

电视接收器,该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甲方接收前必须符合国家通用标准和甲方的要求(附件),或双方确认的产品技术规格书。

2、甲方接收乙方提供的产品后、经甲方检验或投入使用的不合格率不得超过 0.3% 。

3、如果甲方要求产品符合欧盟rohs指令要求,该产品于甲方接收前须经权威认证/检测机构判定产品全面符合欧盟rohs指令要求(即使欧盟今后对指令进行修改)并应提供相关的认证、检测报告(随附认证或检测机构资格证明)及乙方向甲方的书面声明。

三、 乙方产品不符合本保证协议书的处理:

1、 甲方接收时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可拒收或退货,情节严重的,可并解除双方的购销合同。

2、 已部分用于甲方生产的设备内但经检测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应无条件退回或就地销毁当批次同类型产品,并更换相应的符合要求的产品,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质量保证书 篇9

一、释义

1.本《 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所称“用户”:

包括 住宅项目房屋的产权人(买受人)和使用人。

1.1业主:指“ 住宅楼”的发展商、业主、租户及其他合法使用者。

1.2使用人:指实际占用或租用房屋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亦包括业主或由前述实际占用或租用房屋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邀请的访客及其他第三人。

2.本《 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所称“开发单位”:

指石家庄市嘉实房地产有限公司,即《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卖人。

3.本《 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所称“物业管理公司”:

指石家庄市阳光水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即《业主临时公约》中的物业管理公司。 住宅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物业管理公司由业主委员会选聘。

4.本《 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所称“住宅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指对住宅建筑工程(包括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的,予以修复。

5.本《 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所称“精装修住宅户内设备设施保修”:

指对精装修《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装修及设备标准”中列明的,由本公司向业主提供的各种设备设施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的,予以修复或更换。但已包含在前述第4项中“装修工程”的除外。

二、质量保证依据

本《 住宅质量保证书》依据下列相关规定制定:

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8号)。

2.《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

3.《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4.建设部关于印发《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的通知(建房(1998) 第102号)。

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

三、保修期限

1.本《 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所称“住宅保修期限”,均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日期交付给房屋买受人之日(或通知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计算。

3.建筑工程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对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并负责保修费用。由开发单位造成的质量问题,由开发单位负责;因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设计单位负责;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由本公司统一向相关单位发出通知进行保修。

4.因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精装修住宅户内设备设施等产品不合格导致的质量缺陷,由本公司承担保修责任并承担保修费用,本公司再依法向产品责任方追偿。

5.经市级以上(包括市级)有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鉴定,属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或工程质量出现永久性缺陷,保修责任不受保修期限的限制。

6.超过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的,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维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收费标准及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四、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与保修期限

在正常使用无人为损坏条件下,对建筑工程质量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规定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

保修期: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内保修。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

保修期:5年。

3.供热系统管道漏水、漏气等:

保修期:2个采暖期(采暖期为自1 1月15日起至次年3月15日止)。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

保修期:2年。

五、毛坯住宅户内装修工程及设备安装工程质量保修部位、内容与保修期限

在正常使用无人为损坏条件下,对毛坯住宅户内装修工程及设备安装工程各部位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期限规定如下:

1.部位:客厅墙面顶棚、卧室墙面顶棚、厨房墙面顶棚、卫生间墙面顶棚等。

内容:抹灰层空鼓脱落,砂浆起碱脱皮。

保修期:2年。

2.部位:客厅地面、卧室地面、厨房地面、卫生间地面等。

内容:水泥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

保修期:2年。

3.部位:分户门、窗户、纱窗及五金件。

内容:发生翘裂,开关不灵,五金件非人为原因损坏,纱窗非人为原因脱落。

保修期:1年。

4.部位:电源插座、电器开关。

内容:无法正常使用。

保修期:6个月。

5.部位:可视对讲系统。

内容:无法正常使用。

保修期:1年。

6.部位:分户门、地下室门锁具

内容:无法正常使用

保修期:6个月

7.部位:厨卫下水管道

内容:堵塞

保修期:3个月

8.户内外电表、水表、煤气表一年内正常使用下的损坏可更换一次

注:用户自行改造的部分不在保修范围内

六、精装修住宅户内装修工程及设备安装工程质量保修部位、内容与保修期限

在正常使用无人为损坏条件下,对精装修住宅户内装修工程及设备安装工程各部位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期限规定如下:

1.部位:客厅墙面顶棚、卧室墙面顶棚、厨房墙面顶棚、卫生间墙面顶棚等。

内容:涂料饰面脱落,吊顶翘裂。

保修期:2年。

2.部位:客厅地面、卧室地面等。

内容:地板翘裂。

保修期:2年。

3. 部位:厨房地面、卫生间地面等。

内容:瓷砖空鼓脱落。

保修期:2年。

3.部位:分户门、室内门、窗户及五金件。

内容:发生翘裂,开关不灵,五金件非人为原因损坏。

保修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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