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1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经纪机构: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下列房屋买卖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南京市 区 ,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丘号为 ;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四)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为 □ 出让取得,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划拨取得。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屋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其中含定金(小写) 元,(大写) 元,尾款(小写) 元,(大写) 元。
第 ……此处隐藏4508个字……逾期一天,按总房款的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
2、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合同后 天内将已收房款退还乙方并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不愿解除合同,则有权要求甲方按前款约定支付违约金。 3、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饰装修不符合约定的,应按不符部分的实际价值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双方约定于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共同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 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双方约定,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由 方完全承担。
2、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七条、该房屋合同签订之日起 月内被有关部门依法拆迁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损失 元。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九条、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虞城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一份。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甲方(盖章)】
【身份证号】
【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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