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业品买卖合同集锦6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业品买卖合同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业品买卖合同 篇1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质量标准:严格按图纸及技术要求加工
第三条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乙方要确保质量,若检验不合格,甲方要求乙方及时退换。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铝合金盒。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甲方付全款时起转移,但甲方未履行支付合同款项义务时,合同的物属于乙方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快递费用乙方负担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工业品买卖合同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处理方式:即国家检验标准,(+/—1μ的精度)并出据出厂检验合格报告。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电汇、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50%,验收合格后一 ……此处隐藏2993个字……立工业品的规格型号时,应根据生产的实际可能,有一定的灵活性,而不能订得过死,造成生产和交货的困难。凡能采用质量机动幅度或质量公差的商品,应订明幅度的上下限或公差的允许值。
4.关于生产厂家
生产厂家代表着一定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水平,是确定产品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样一种型号的产品,可能有数个生产厂家生产,生产厂家的技术、设备、管理水平不同,生产出来的产品质量也有所差别,有些产品如不注明生产厂家,会引起很多争议。
(二)数量
《工业品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中列明的数量条款包括计量单位和数量。关于数量条款的签约,应把握以下几点:
1.关于计量单位条款。计量单位,应根据产品选用,同时还应遵守《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的规定,使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没有统一规定计量标准,可以双方约定计量方法。计量单位的书写不得使用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量词,如一堆、一捆等。在经济交往中,常用以下几种计量单位计算产品的数量:
重量单位。重量单位有:千克、克、公斤、吨等,多用于天然产品及其制品,如矿砂、钢铁、盐、羊毛、油类等方面。
个数单位。个数单位有:件或只、双、台或套、打、箱、桶、包、捆、盒、听、卷等,主要用于一般工业制品、杂货、机器、仪表及零件等商品。
长度单位。长度单位有:米、厘米、毫米,多用于绳索及纺织品等方面。
面积单位。面积单位有:平方米、平方厘米、平方公里,多用于纺织品、玻璃、塑料及其他一些板材方面。
体积单位。体积单位有:立方厘米、立方分米、立方米,主要用于木材及化学气体之类的商品。
容积单位。容积单位有:毫升、升。多用谷类及某些液体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