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服务合同范文汇总8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服务合同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服务合同 篇1甲方:
联系人:
上级主管:
法人代表: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e-mail:
乙方:
联系人:
上级主管:
法人代表: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e-mail:
为了共同促进发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成为xx律师网(甲方)推荐律师,达成以下约定: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承担乙方在甲方网站个人主页的设计与制作、内容的维护与宣传。
2、甲方负责在律师联盟推荐律师专区显著位置对乙方进行宣传(请选择:□照片+名字□名字)。
3、为乙方提供网上专用账户用于信息咨询与发布。
4、将有关的咨询及委托及时转至乙方在xx律师网的账户。
5、定期组织律师间的交流活动。
6、开通乙方发展的xx律师网会员帐号,并提供相关协助服务。
7、甲方有权 ……此处隐藏15180个字……,逾期仍不改正的。
二、乙方逾越约定的使用范围,提供自己或他人使用。
乙方有前款第二项之情形的,应自违约之日起依本合同的收费标准增加给付收视费(及译码设备费);若有损害甲方所有设备的情形,并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害。
第三十六条 乙方故意破坏甲方的传输设备的,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并请求损害赔偿。
第十一章 回复原状义务
第三十七条 合同终止后,甲方向乙方预收的费用尚未届期的,应于终止日起10日内无息偿还之;逾期未偿还者,按年利率_______计算其利息。
第三十八条 除乙方拒绝甲方进行拆除外,甲方应在1个月内将分接点至乙方屋内引户线的线缆及设备拆除,并恢复乙方原有无线电视节目的收视、收听;
逾期不为拆除时,乙方可以在自行拆除后,向甲方请求偿还其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但合同系因可归责乙方事由而终止的,不得请求偿还。
甲方为前款恢复乙方原有无线电视节目的收视、收听时,除合同系因甲方违约而终止的外,甲方可以向乙方请求支付必要的器材费用。
第十二章 其他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所称连续5天在频道中播出,指连续5天在每一频道每天播出总数达120分钟以上。
第四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章)
营业执照编号:
地址:
代表人: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订户):(签章)
居民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编号:
地址: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