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卖店装修合同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专卖店/展示厅施工项目(以下统称“本工程”),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条款:
一、合同工期
名称:
地址:
本工程的工期从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到201x年月日。
二、本工程合同总造价、付款进度及方式
2.1本工程合同预算总造价¥……00元为人民币……元整,在装修实施过程中,若有工程项目增减,则以实际发生金额最终结算。
2.2本合同签订生效3日内,甲方须支付本工程预算总造价的40%即人民币¥……00元整(即人民币:。元整)给乙方。
2.3在乙方完成展具展台的制作到达施工地点,甲方验收后支付本工程预算总造价的30%即人民币¥……00元整(即人民币……整)给乙方。
2.4在甲方完成对本项目的工程验收后五日内,向乙方支付至本工程预算总造价的30%即人民币¥……00元整(即人民币。整)给乙方。
2.5乙方前期按实际收款金额分期向甲方开具收据,待甲方将款项付完时,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全额发票。
开户行:
帐号:
公司名称:
三、甲方责任
3.1甲方提供企业 ……此处隐藏634个字……度款达10天,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八、工程保修
8.1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8.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进行维修。
8.3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8.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并自己安排施工的安装分项工程其质量保修归甲方负责。
九、其它事项
9.1根据工程需要,双方可随时召开碰头会。
9.2本工程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如甲方要求增加或变更较大的工程项目,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9.2.1经双方协商,由甲方书面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
9.2.2待乙方提交变更的设计施工图纸后,甲方须签字、盖章认可。
9.2.3增加或变更较大项目所产生的附加费用由双方商定,具体按补充协议执行。
9.3本工程未经双方验收确认,而甲方擅自提前使用样品,由此发生的质量、数量及其它问题,由甲方负责。
9.4因本合同中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9.5作为本合同书的附属文件,即工程报价清单、设计施工图样和展厅设计效果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6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造成违约,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9.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8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9增加项目需另计费用。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